标准清算
全程提供法律和会计支持
整个程序可远程完成
完全符合《商业法典》
€500 — 使用 e‑Residency 卡或爱沙尼亚 digi-ID 签署
€800 — 通过代理远程办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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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先评估资产、债务和申报状态,以确定适用的办理途径
起草并提交股东决议及清算人委任文件
在 Ametlikud Teadaanded 发布公告并处理债权申报
会计工作 — 清算报告、最终资产负债表和资产分配方案
完成税务处理 — 最终申报、注销 VAT 登记以及与税务和海关委员会完成清算
最终注销登记,并在此后妥善保管公司档案
Eesti Firma 是持牌的爱沙尼亚信托与公司服务提供商(许可证 FIU000144),受金融情报机构(Rahapesu Andmebüroo)监管,并且是爱沙尼亚工商会(ECCI)会员。
十余年来,我们一直协助客户清算爱沙尼亚公司,处理的项目既包括简单案件,也包括涉及资产及多年申报遗留问题的复杂程序。
我们负责整个流程:文件、登记、会计工作和全面法律支持,包括最容易导致公司关闭停滞的税务清算。
时间安排清晰、价格固定,并全面说明每个工作阶段,不收取隐藏费用。
终止法人实体的每一步均严格按照《商业法典》执行。
我们倾听您的需求,以通俗语言解释每个步骤,并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合适的方案。
有两种途径可以实现这一目标,适用哪一种取决于公司的实际情况,而非个人偏好。
EestiFirma为公司所有者及非居民关闭爱沙尼亚公司,亦可全程远程办理——从股东决议直至公司从登记册中注销。作为持牌企业服务提供商(TCSP),我们在每个阶段处理法律、会计和税务事项。
两种关闭途径 — 完整清算,或针对休眠 OÜ 的简化注销
无须前往爱沙尼亚 — 可使用 e‑Residency 卡、digi-ID 或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非居民可担任清算人 — 自 2023 年起无须委任当地人员
法定期限固定 — 债权申报期为四个月,申请注销前至少须经过六个月
持牌企业服务提供商(TCSP)— 经营许可证 FIU000144
关闭爱沙尼亚公司(多数情况下为 osaühing,即 OÜ)意味着终止其经营、清偿义务、将剩余资产分配给股东,并从商业登记册(Äriregister,英文亦称 Estonian Business Register)中注销该实体。现有两种途径。对于开展过经营或持有资产、负有债务的公司,适用《商业法典》规定的完整清算;对于从未开展活动且不承担任何义务的 OÜ,则可申请简化注销,通常称为 strike-off。无论采用哪种途径,Eesti Firma 均可为您清算公司,包括全程远程办理,从股东决议、税务清算直至公司从登记册中注销。
关闭公司是一项正式程序,而不只是停止经营的决定。要正确清算爱沙尼亚OÜ,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清偿义务、结清税务、分配剩余资产并从登记册中注销该实体。以下各节将介绍两种途径及其费用、您的公司符合哪种途径、每种程序如何进行、清算分配如何纳税、公司注销后仍需处理哪些事项,以及直接弃置公司会产生什么后果。
适用于结束已完成使命之业务的所有者;从国外关闭爱沙尼亚公司的 e‑resident 及其他非居民;从未开始经营的休眠或不活跃 OÜ 的所有者;准备注销子公司的集团;以及希望将公司彻底从登记册中注销,而不是任其累积漏报报告和罚款的创始人。
在此集中列出法定期限、税率和条件。
| 主题 | 实务说明 |
|---|---|
| 法律依据 | 解散和清算受《商业法典》(Äriseadustik)规管。对于从未开展活动的公司,申请注销的规定载于《商业登记法》第 63 条,该条自 2023 年 2 月 1 日起生效。 |
| 股东决定 | 自愿解散须获得至少三分之二票数的批准,除非公司章程规定了更高门槛。 |
| 清算人 | 至少需要一名清算人;实务中通常由现任董事会成员担任。自 2023 年 2 月 1 日起,非居民也可担任,因此无须委任当地人员。 |
| 债权申报期 | 在 Ametlikud Teadaanded 发布的清算公告必须给予债权人四个月的申报期限。还须直接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知债权人。 |
| 何时可以申请注销 | 不得早于清算登记和公告发布后六个月,也不得早于通知股东可查阅最终报告和资产分配方案后三个月。 |
| 法院程序 | 公司在爱沙尼亚进行的法院程序中仍为当事人时,不得注销。 |
| 分配税款 | 清算分配中超过实际出资额的部分须缴纳 22% 的企业所得税,按已支付净额的 22/78 计算。 |
| 税务清算 | 必须向税务和海关委员会提交所有申报并清偿债务;已登记 VAT 的公司还须另行注销 VAT 登记。 |
| 文件保管 | 公司注销后,其文件必须保存十年,通常交由清算人或其指定人员保管。 |
| 远程办理 | 无须前往爱沙尼亚:文件可使用 e‑Residency 卡或爱沙尼亚 digi-ID 签署,也可依据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由代理人办理。 |
资料来源:《商业法典》(Äriseadustik)、《商业登记法》(Äriregistriseadus)、《所得税法》(Tulumaksuseadus)、Eesti.ee、爱沙尼亚税务和海关委员会(EMTA)、e‑Residency知识库。2026年7月复核。
从一开始确定正确途径,是决定费用和时间表的关键。从未经营的公司几乎无须文书工作即可从登记册中注销;拥有资产、债务或存在报告缺失的公司则须采用完整程序,其中法律规定了四个月的债权申报期和至少六个月的期限,无法缩短。
简化注销(即strike-off)速度更快、费用更低,但其条件必须全部满足:公司必须从未开展活动,任何一项条件不符合,案件便须转为完整清算。下表并列比较两种程序。
| 方面 | 标准清算 | 简化注销 |
|---|---|---|
| 适用于 | 任何具备偿付能力的公司,无论是否开展过经营 | 仅限从未开展活动的公司 |
| 决定者 | 股东大会,至少三分之二票数 | 全体股东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 |
| 清算人 | 必须委任;通常由现任董事会成员担任,也可由非居民担任 | 不委任:不存在清算阶段 |
| 债权人期限 |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四个月;不得缩短 | 无:登记机关和税务机关会核实所作声明 |
| 会计文件 | 期初清算报告、最终报告、资产分配方案 | 无须编制清算账目 |
| 通常时长 | 6–9 个月,法定最低期限为六个月 | 明显更短,主要取决于登记机关的处理时间和税务清算 |
由于条件严格,选择途径前应先进行核查。通常只要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便无法采用简化注销:
如存在上述任何情况,公司仍可关闭,只需采用下文所述的完整程序。
标准清算,正式称为自愿清算,是开展过经营的爱沙尼亚OÜ所适用的途径:这是依据 《商业法典》进行的公开且有据可查的结束经营程序。解散事项登记后,清算(likvideerimine)开始,公司状态变为 likvideerimisel (清算中)。此后每一步均须遵循固定顺序,不能重新排序或压缩。
解散决定
股东大会决议终止公司活动。除非公司章程要求更高票数,否则至少须获得三分之二票数。
委任清算人
至少委任一名清算人,通常由现任董事会成员担任,并接管董事会职能。自 2023 年 2 月 1 日起,非居民可以担任该职务,因此无须委任当地人员。
在商业登记册中登记
提交解散及委任清算人的登记申请,公司的登记卡上将显示状态变更。
发布公告及债权申报
清算人在官方公告(Ametlikud Teadaanded)中发布清算公告,说明债权人有四个月时间申报债权,并直接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知债权人。仅发布公告并不能免除后一项义务。
结束经营与结算
在债权申报期内,清算人终止合同、收回应收款、变现资产、清偿债权人,并确保公司按时完成纳税申报。这是实际工作期,而非单纯等待期。
最终报告和资产分配
清算人编制最终清算报告(实际上就是公司的结算账目)及资产分配方案,并向股东提供这两份文件。只有在债权申报期届满且债务清偿后,才能分配资产。
从登记册中注销
清算人提交注销申请,并附上最终报告和分配方案,确认债权人均已获得清偿,且公司并非任何正在进行的程序之当事人。
典型案件需要六至九个月,且绝不会少于六个月。两个法定时限决定第7步何时可在第1步之后进行,双方均不得通过协议免除。
| 期限 | 实务含义 |
|---|---|
| 4 个月 — 债权申报 | 从清算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而非从股东作出决定之日起计算。即使公司没有已知债权人也同样适用。 |
| 6 个月 — 可以申请注销前 | 从清算事项记入登记册并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 |
| 3 个月 — 通知股东后 | 从通知股东可查阅最终报告和资产分配方案之日起计算。 |
| 无正在进行的程序 | 公司仍为爱沙尼亚境内法院程序的当事人时,无法注销。 |
资料来源:《商业法典》(Äriseadustik)、《商业登记法》(Äriregistriseadus)第61–65条、Eesti.ee、私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解散。
对于准备充分的案件,这些期限会与实质性工作同时推进,因此六至九个月是切合实际的规划周期,而非最长时限。
自作出解散决定之时起,当前财务年度视为结束,公司必须停止经营:此后只允许进行服务于清算的交易。清算人承担与董事会成员相同的职责和个人风险,包括在债权人尚未获偿前分配资产所产生的责任。自愿清算仅适用于具备偿付能力的公司:如发现 OÜ 已资不抵债且无法全额履行义务,清算人必须改为申请破产,否则将承担个人责任。
除偿付能力外,有三种情况往往会使常规清算变成需要主动处理的复杂事项——而且在首次提交文件前处理这三种情况,成本总会低于事后处理。
这些情况都不是推迟关闭公司的理由,而是应在一开始仔细梳理案件的理由。
自2023年2月1日起,根据《商业登记法》第63条,未开展活动的休眠OÜ可通过申请从商业登记册中注销,完全无须经过清算。无需清算人、债权人等待期或清算账目。但申请中的声明必须准确,因为登记机关和税务机关都会进行核实。
联合申请
第 63 条规定了一项法定条件:OÜ 尚未开展活动,且每名董事会成员和每名股东均对此予以确认。该确认必须一致通过,因此只要一方反对,便无法采用此途径。
登记机关和税务机关核实
实务中,登记机关会在注销公司前检查其是否持有在爱沙尼亚登记的资产——房地产、船舶、上市证券或在其他爱沙尼亚公司的持股——以及公司是否为任何程序的当事人。公司在税务和海关委员会的税务状态也必须清晰。
从登记册中注销
通过检查后,公司将被注销并停止存在。此后仍须按照与完整清算相同的标准保存其档案。
这是一种简单可靠的途径——前提是公司确实符合资格。如果事实处于临界状态,证明公司从未开展任何活动便是需要谨慎处理的部分;申请被驳回所耗费的时间,可能比一开始选择完整程序还多。
两种途径均无须前往爱沙尼亚。标准清算和简化注销都可以远程完成;自2023年2月1日起,清算人也可以是非居民,因此不再需要仅为关闭公司而委任当地人员。
实务中唯一真正的限制在于签名。先解决签署问题,其余远程关闭事项只是行政办理。
这是公司所有者最常提出的问题,其答案遵循爱沙尼亚的一般逻辑:利润离开公司时才征税,而清算分配正是利润离开公司的方式之一。只有超过股东原始出资额的部分才须纳税,税款由公司缴纳,而非从股东所得中预扣。
| 分配组成部分 | 税务处理 |
|---|---|
| 返还出资 | 为取得持股而实际投入的货币及非货币出资,在有适当文件证明的范围内,可免缴企业所得税返还。 |
| 超过出资的金额 | 视为利润分配,由公司按 22% 税率纳税,按已支付净额的 22/78 计算。 |
| 申报及缴纳主体 | 公司在注销前申报并缴纳税款。从爱沙尼亚的角度来看,这是企业所得税,而非针对股东的预扣税。 |
| 偿还股东贷款 | 偿还有真实文件证明的股东贷款并非利润分配,因此不会基于此项产生税款。 |
| 股东所在国家 | 股东收到的分配在其居民国仍可能需要纳税。建议在付款前咨询该国的个人税务顾问。 |
资料来源:《所得税法》(Tulumaksuseadus)、爱沙尼亚税务和海关委员会(EMTA)。税率为2026年现行税率。
公司清偿债权人后持有 €102,500,其中 €2,500 是最初实缴股本。€2,500 可免税返还股东。在剩余的 €100,000 中,公司可以分配 €78,000,并缴纳 €22,000 企业所得税。这正是妥善记录出资十分重要的原因:如无证据证明已缴金额,免税部分便会丧失。
公司不能在税务事项尚未结清的情况下退出登记册。除公司法程序外,还必须与 税务和海关委员会 (Maksu-jaTolliamet)结清税务;实务中,导致注销延误的往往是这一环节,而非登记机关本身。
| 义务 | 具体内容 |
|---|---|
| 注销 VAT 登记 | 须另行申请从应税人员登记册中注销,提交涵盖截至注销日期期间的最终申报;在某些情况下,还须调整此前就仍持有固定资产抵扣的进项 VAT。 |
| 持续申报至程序结束 | 月度申报义务在整个清算期间持续存在,并须在提交注销申请前申报和缴纳任何清算分配产生的税款。 |
| 员工 | 依照法定通知期终止劳动合同,结清最终工资税,并在清算完成前关闭就业登记册中的记录。 |
| 登记和许可证 | 关闭公司时一并注销 EORI 登记并交回任何经营许可证。 |
| 银行和 EMI 账户 | 只能在最终分配完成后关闭,而不能提前关闭,因为分配款本身需要从某个账户支付。 |
资料来源:《增值税法》(Käibemaksuseadus)、爱沙尼亚税务和海关委员会(EMTA)。
此处的顺序至关重要:过早关闭银行账户,或在最后一笔应税交易前注销VAT登记,都会产生之后必须撤销重做的工作。
注销终止了公司,但并不会终止与其相关的所有义务。事后经常令公司所有者措手不及的有两点。
通过仔细编制最终资产负债表,这两种情况均可避免;这也正是清算中的会计环节应获得与法律环节同等重视的原因。
一走了之并非没有后果的选择。自2023年起,登记机关可以主动从商业登记册中注销不活跃或不合规的公司,最常见原因是未提交年度报告或未委任强制要求的联系人;其他缺陷未得到纠正时,法院则可命令强制解散(sundlõpetamine)。这些权力正在被切实运用:2024年登记机关注销的公司数量接近上一年的七倍,同时恢复登记的数量也大幅上升。
自愿关闭只需数百欧元和数月时间。弃置公司当天似乎成本较低,日后的代价却高得多——因此,“我多年前就不用它了”是现在采取行动的理由,而不是继续等待的理由。
关闭企业需要严谨处理并理解法律细节。我们了解如何快速、正确且避免不必要官僚程序地结束爱沙尼亚公司的经营,并会陪伴客户直至公司永久从登记册中注销。
与我们合作,您获得的不仅是清算服务,还有一份保障:一切工作都将以专业、正确的方式在约定期限内完成。
EestiFirmaOÜ(登记代码14164797,VATEE102081480)是持牌的爱沙尼亚信托与公司服务提供商(经营许可证FIU000144),受金融情报机构(RahapesuAndmebüroo)监管,办公地址为Vesivärava50,KadrioruPlaza,Tallinn,在公司从设立到清算的整个生命周期中为本地及国际企业家提供支持。
每一次清算都会结束公司历史中的重要篇章,从来都不只是例行手续。我们竭尽所能,使这一过程达到应有的简单、透明和可预测。诚信、注重细节和尊重客户,是我们工作的基本原则。
联合创始人兼首席法务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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