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沙尼亚小型基金(AIF)

爱沙尼亚与卢森堡和英国一样,是设立小型投资基金最有利的国家之一。2016年,爱沙尼亚通过了新版《投资基金法》,为按照小型另类投资基金的简化监管制度吸引私人集体投资创造了条件。

在爱沙尼亚设立另类投资基金

小型另类基金是在欧盟开展集体投资最有效的方式,可提供多元化配置和增长潜力。我们可协助您在爱沙尼亚高效注册小型另类基金,遵守欧盟法规,把握安全且具有战略价值的投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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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爱沙尼亚注册小型另类基金的优势

设立流程简单

注册小型另类基金最多需要60天,而管理公司本身可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

管理透明

基金由基金管理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投资政策和公司章程进行管理并对外代表。

发展空间广阔

一名管理人可管理多个 AIF,其短期或杠杆投资的合并资产最高可达1亿欧元,长期投资最高可达5亿欧元。

有限责任

投资者的财产责任以其投资金额为限;作为有限合伙人,他们不参与基金的日常管理。

全面保密

小型基金的投资者名单及其投资金额不属于公开信息,基金份额通过私募方式配售,而非公开发行。

成本较低

与卢森堡或英国等其他司法管辖区相比,注册和维护小型另类基金的成本相对较低。

小型另类投资基金(AIF)的注册与支持

借助爱沙尼亚另类基金优化投资

我们的团队擅长 在爱沙尼亚设立另类基金,并在整个过程中提供顺畅、专业的指导。我们已准备好成为您在爱沙尼亚设立小型另类投资基金的可靠合作伙伴。

我们拥有一支专业团队,在爱沙尼亚及欧盟商法和金融法领域积累了多年经验。凭借专业能力,我们能够提供与小型另类基金活动监管和实施有关的全套服务,包括前期咨询、协助取得必要许可,以及基金后续维护和财务报表编制。

  • 法律文件:
    • 爱沙尼亚共和国《投资基金法》
    • 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第2011/61/EU号指令(AIFMD)
  • 监管机构:
    • 金融监管局(FSA)
    • 金融情报机构(FIU)

小型另类投资基金的功能

小型 另类投资基金 (AIF)是吸引私人资本并按照基金预先确定的投资政策进行后续投资的最简单、最高效形式。现行法律赋予基金管理人在选择投资领域和工具方面广泛的权限,因此,小型另类基金可成为组织集体投资的理想方案,投资对象可包括风险资本、股票、衍生品、法定货币、加密货币、代币及其他虚拟资产、房地产,以及其他金融资产和商品资产。

发展空间广阔

在不使用杠杆的长期投资中,单一AIF管理人管理的资产总额最高可达5亿欧元。对于短期投资或使用金融杠杆的情况,投资资产总额上限为1亿欧元。

通用型投资组合

可对风险资本、股票、加密货币、衍生品、货币市场工具、贵金属等进行集体投资。

小型另类基金还可为以下领域的项目或基金设立提供有效基础:

私募股权基金

私募股权基金是一类向有限数量的投资者募集资本,并投资于未在公开市场交易的私营公司的投资基金。此类基金的目标是收购公司股权,通过推动公司发展和提升其价值,最终在出售所持股权时获得较高的投资回报。私募股权基金通常专注于长期投资,并可通过管理重组、运营优化和制定增长战略来提升投资价值。

风险投资基金

这是一种以参与创新企业和初创项目为目标的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在承担较高投资风险的同时追求可观利润,其投资政策通常经过专门设计,使成功投资产生的利润能够充分抵消相关损失。

加密货币基金

这是一种以加密货币(如BTC、ETH、XRP等)、代币及其他虚拟资产为主要投资对象的投资基金。在加密货币基金框架内,还可将募集资金投资于单个加密货币或区块链项目、首次代币发行(ICO)、质押,或利用不断发展的区块链技术行业所提供的其他投资机会,也可以将多种投资机会组合运用。

房地产基金

此类基金专门将投资者募集资金投资于流动性较高的房地产和开发项目,既可用于短期投机,也可用于长期投资,以便有效管理房地产资产,并定期从出租方获得股息或特许权使用费。

众筹

小型另类基金的架构可成功用于通过众筹或股权众筹,以透明且高效的方式募集集体资金和投资,为预先确定的项目、初创企业或其他创意提供融资,并使基金投资者从此类项目投资中获利。

小型另类基金的架构

小型另类基金通过投资基金管理人与AIF本身之间的协作运作。AIF在商业登记册中注册为独立法人实体,即有限合伙基金(LPF,爱沙尼亚语:Usaldusfond)。

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通常为法人,即专门为此目的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人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基金预先确定的投资政策管理投资者的金融资产,以创造利润。小型另类基金的管理人有权管理多个AIF,其资产总额不得超过1亿欧元(短期投资、杠杆投资)或5亿欧元(仅限长期投资)。如果基金取得特定成果,AIF管理人除有权收取管理费外,还可收取业绩报酬。

基金管理人的任务和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 制定投资政策;

  • 作出投资决策;

  • 投资及处置 AIF 的金融资产;

  • 向第三方代表基金利益;

  • 吸引新投资者;

  • 组织发行基金份额;

  • 组织赎回基金份额;

  • 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 维护会计账簿和财务记录;

  • 与监管机构及其他政府机构沟通。

至少拥有2名董事会成员(董事)的普通有限责任公司(爱沙尼亚语:Osaühing)适合用于组织小型基金管理人的活动,董事可以不是爱沙尼亚居民。对于基金管理人的法人实体或其组织架构,没有其他附加要求,包括无需强制缴纳储备资本或股本。

有限合伙基金(LPF)

小型另类基金通常在商业登记册中注册为有限合伙基金,即LPF(爱沙尼亚语:Usaldusfond),这是AIF最简单、最便利且最常见的法律形式。LPF的架构与有限合伙企业(爱沙尼亚语:Usaldusühing)非常相似。因此,LPF成员至少包括一名普通合伙人(爱沙尼亚语:Täisosanik,通常为基金管理公司)和若干有限合伙人(爱沙尼亚语:Usaldusosanik,即基金投资者),各方关系由设立协议及爱沙尼亚《商法典》的相关条款规范。基金管理公司有权向第三方代表基金,并有义务处理AIF的日常管理及与其运营有关的各类事项。投资者作为有限合伙人不参与基金的日常管理,但有权在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

基金注册程序

设立另类基金:分步指南

为合法、合规地构建小型另类基金的组织架构,并在遵守爱沙尼亚和欧盟法律各项细节及要求的前提下开始募集和配置投资,未来基金的运营必须完成特定的注册和许可步骤。

我们的专家将全面协助您编制和准备所有必要文件、设计未来AIF的业务流程,并在成功注册和取得AIF许可所需的每个步骤中提供专业法律支持。

要将基金注册为独立法人实体,必须取得金融监管局(FSA)的许可。在提交基金注册授权申请时,还须根据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ESMA)的指引,向金融监管局(FSA)提交有关另类投资基金(AIF)活动的法律分析及一整套基金文件。

此类文件应包括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文件、公司章程和联系信息、基金设立协议,以及有关AIF投资政策、计划投资和投资工具、交易平台、主要风险的信息,并须包含爱沙尼亚《投资基金法》和欧洲议会及欧盟理事会第2011/61/EU号指令规定的其他必填信息。

在取得该许可的过程中,必须编制有关反洗钱和反恐怖主义融资的内部程序规则(内部AML政策),并提交监管机构审查。其中应包括在投资者准入及后续合作过程中实施预防措施和KYC的模式说明,以及运营和风险管理指引等内容。

例如,需要规划并开立银行或支付系统中的往来账户、投资或证券账户,以及各类证券交易所和投资平台上的企业账户等。此外,还应建立正确、透明的基金资产核算和现值计算体系,并组织会计和财务报告流程等。我们的专业人员具备相关资质,将协助您处理上述事项。

  1. 1

    注册基金管理公司

    首先,需要注册一个担任基金管理人的法人实体。您可以亲自办理,也可以凭授权委托书或电子居民卡远程注册公司。注册过程不超过五个工作日。

  2. 2

    取得 FSA 的基金注册许可

    AIF 注册许可申请的审核约需2个月,该申请的提交和审核可与 AML 许可流程并行进行。

  3. 3

    从 FIU 取得基金管理人的 AML 许可

    基金管理公司必须取得金融情报机构(FIU)签发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AML 许可。AML 许可申请流程最长需要两个月。

  4. 4

    注册小型另类投资基金

    取得 FSA 关于设立 AIF 的授权后,必须在2个月内将小型另类基金作为有限合伙基金(LPF)登记在爱沙尼亚商业登记册中。您可以亲自或远程注册 LPF。LPF 注册过程最多需要5个工作日。

  5. 5

    筹备基础设施

    在小型另类基金正式开展业务前的最后准备阶段,应仔细研究与未来 AIF 基础设施有关的所有问题和细节。

限制与例外

解读法规:小型另类基金的限制

小型另类基金在特定法律框架内运营,该框架对其活动施加了一定限制。现行法律规定的一项关键限制是, 小型基金份额不得公开发行

深入了解小型基金的限制与机遇

这意味着基金份额通常通过私募方式,或面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群体进行推介。此类限制旨在保护经验较少的投资者,使其免受复杂或高风险投资的影响,同时仍允许具备相关知识和能力的投资者参与这些独特的投资机会。此外,这些限制确保基金在受控且受监管的框架内运营,从而维护金融稳定与诚信。

小型基金份额发行的非公开性质

根据爱沙尼亚共和国《投资基金法》以及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第2017/1129号条例,在以下情况下,基金份额发行不被视为公开发行(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可):一年内面向欧盟所有成员国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不超过250万欧元;基金份额仅向专业投资者发售;在每个欧盟成员国,基金份额的发售对象最多为150名非专业投资者;基金份额认购要约仅涉及面值不低于100,000欧元的份额;每项单独的基金份额发售对每名投资者设定的最低认购门槛不低于100,000欧元。总而言之,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现行法规,只要满足上述任一条件,小型基金份额的发售即可被归类为非公开发行。此种灵活性使小型另类基金能够有效应对法律环境,并通过多种途径满足监管要求,同时触达其目标投资者群体。

尽管受到法律规定的限制,小型另类基金仍是吸引和管理私人资本最简单、最有效的工具之一。

小型基金,巨大潜力

总而言之,尽管小型另类基金受到特定法律限制,但它们也为基金管理人和投资者带来了独特的优势与机会。对于寻求创新投资策略、个性化管理和更高潜在回报的人士而言,此类基金尤其具有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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