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ld coins illustrating dividend income and profit distribution

爱沙尼亚股息:税务与利润分配

面向OÜ所有者、电子居民和外国股东的爱沙尼亚股息税实用概览,介绍现行22/78税率及利润分配前须完成的步骤。

对于爱沙尼亚 OÜ 所有者、电子居民、非居民创始人、外国股东,以及将爱沙尼亚作为欧盟远程业务基地的国际创业者来说,爱沙尼亚的股息是一个重要议题。

爱沙尼亚实行鼓励再投资的企业税制:留存和再投资的利润无需立即纳税,只有在利润被分配时才会产生企业所得税,例如爱沙尼亚公司向其股东支付股息时。

本指南介绍爱沙尼亚 2026 年的股息税如何运作、22/78 的计算方式、爱沙尼亚公司何时可以分配股息、电子居民和非居民股东需要了解哪些事项,以及双重征税会如何影响跨境股息支付。

对于首先需要建立适当公司架构的创始人,在爱沙尼亚成立公司是建立可远程管理的欧盟公司的实用选择。

简要回答

截至 2026 年,爱沙尼亚的股息在公司层面按净股息的 22/78 征税。该企业所得税由爱沙尼亚公司缴纳;通常情况下,不会再对股东征收额外的爱沙尼亚预提税。非居民股东仍可能需要在其税务居民所在国纳税或履行申报义务。

本指南适用人群

需要清楚了解爱沙尼亚股息税、利润分配、预提税和双重征税的爱沙尼亚 OÜ 所有者、电子居民、外国股东、非居民创始人、数字创业者、顾问、SaaS 公司、线上代理机构及控股公司。

爱沙尼亚股息税:主要规则一览

爱沙尼亚的股息税制度遵循一项简单原则:企业所得税在利润分配时缴纳,而不是在利润赚取时缴纳。因此,股息税与利润分配、留存收益、会计记录和股东决定直接相关。

简而言之:爱沙尼亚股息税是针对已分配净利润按 22/78 征收的公司层面所得税,由公司自行缴纳,而不是从股东所得中预扣。

爱沙尼亚股息税:要点(2026 年)

面向公司所有者、电子居民和非居民股东的实用摘要。

主题 实务说明
现行税率(2026 年) 股息按净额的 22/78 征税。原计划上调至 24% 的方案已于 2025 年 12 月取消,因此仍适用 22/78。
纳税时点 利润分配时产生企业所得税,包括支付股息时。
留存利润 留在公司并进行再投资的利润无需立即纳税:留存收益税率为 0%。
谁缴纳税款? 分配股息时,由爱沙尼亚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
预提税 通常情况下,不会对股东征收额外的爱沙尼亚预提税。
非居民股东 外国股东可能仍需在其税务居民所在国申报股息。
申报 股息通过 TSD 表格附件 7 和 INF 1 申报,税款须在次月 10 日前缴纳。

重要区别

爱沙尼亚不对留存和再投资的利润征税,但会对已分配利润征税。因此,股息并非免税——当利润实际支付给股东时,纳税义务即被触发。

爱沙尼亚的股息是什么?

股息是公司根据股东的持股比例,从公司利润或留存收益中向股东支付的款项。根据爱沙尼亚税法,股息是依据公司有权机构作出的决议,从净利润或以前年度留存利润中支付的款项。

在实践中,这意味着股息必须具备三项依据:会计记录、可分配利润以及正式的股东决定。股息不同于工资、董事会成员报酬、贷款偿还、费用报销或服务费。

这一区别非常重要,因为每种付款类型的法律、会计和税务处理均不相同。股息应当反映真实的利润分配,而不应是变相的工资、管理费或个人支出。

22/78 股息税的计算方式

22/78 公式意味着,企业所得税按照支付给股东的净股息计算,而不是按总额计算。股东收到全额净股息,公司则在此基础上另行缴税。

例如,如果股东收到 €10,000 的净股息:

计算示例

€10,000 × 22 ÷ 78 = €2,820.51 企业所得税。爱沙尼亚公司的现金支出总额为 €12,820.51:向股东支付 €10,000,另缴纳 €2,820.51 税款。因此,按分配总额计算的实际税负约为 22%。

这一点很重要,因为公司必须同时为股息和税款做好资金规划。股息决定绝不能只依据股东希望收到的金额作出,还必须为税款准备资金。

股息也可以非货币形式支付,例如将资产转让给股东。在这种情况下,应在分配前审核估值、会计处理和税款计算。

旧股息税率:20/80、14/86 和 7%

关于爱沙尼亚股息税的旧文章经常提到 20/80、14/86,或对定期分配的股息征收 7% 的预提税。对于 2026 年的一般股息规划而言,这些信息已经过时。

请注意

如果您看到提及“爱沙尼亚股息税 20/80”“14/86 爱沙尼亚股息税”或“爱沙尼亚股息 7% 预提税”的指南,请确认其是否基于 2025 年以前的规则。现行标准税率为 22/78。

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定期分配股息的优惠税率(14/86)及相关的 7% 预提税均已取消,目前股息在公司层面按 22/78 征税。此前的 20/80 税率也不再适用,因为名义企业所得税率自 2025 年起已上调至 22%。对于截至 2024 年底按 14/86 征税的股息所涉及的过渡情形,应单独审核,因为特定的过渡性条款可能仍然适用。

爱沙尼亚公司何时可以支付股息?

爱沙尼亚公司拥有可分配利润、准确的会计记录,并且股东已作出批准分配的决定时,即可支付股息。在实践中,股息支付通常与已批准的年度账目和累计留存收益相关。

仅有正数的银行账户余额并不足够。公司账户中可能持有现金,却仍没有可分配利润,原因可能包括负债、累计亏损、会计调整或其他财务承诺。因此,股息规划始终应从会计核算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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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息分配核对清单

从爱沙尼亚 OÜ 支付股息前,请依次核对以下步骤:

  1. 更新并完善会计记录。
  2. 确认公司拥有可分配利润或留存收益。
  3. 在适用情况下编制并批准年度报告。
  4. 编制有关股息分配的股东决定。
  5. 确保公司有足够现金支付股息和税款。
  6. 正确计算 22/78 企业所得税。
  7. 通过规定的税务表格申报付款。

对于大多数公司而言,股息分配与爱沙尼亚年度报告编制密切相关,因为公司必须先了解其财务结果,才能分配利润。

非居民股东和电子居民的股息

向外国股东支付股息在爱沙尼亚十分常见。许多爱沙尼亚公司由电子居民、非居民创始人、国际顾问、数字创业者和外国控股架构持有。

通常情况下,爱沙尼亚公司在分配股息时按 22/78 缴纳企业所得税,外国股东则收到净股息。根据现行一般规则,爱沙尼亚不会在股东层面另行征收预提税。

这并不意味着股东在任何地方都没有纳税义务。非居民股东可能需要在其税务居民所在国申报爱沙尼亚股息,而该国可能会对境外股息征税、给予税收抵免、适用免税规定,或采用其他双重征税减免方式。

电子居民身份并不等于爱沙尼亚税务居民身份

电子居民身份允许创始人在线管理爱沙尼亚公司、以数字方式签署文件并使用爱沙尼亚的数字商业环境。它是一种数字身份,而不是税务居民身份。

从爱沙尼亚公司获得股息的电子居民仍须核查其居住国的税务规则。例如,创始人可能是爱沙尼亚电子居民,拥有一家爱沙尼亚 OÜ,但居住在德国、西班牙、法国、乌克兰、土耳其、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英国或其他地方,而这些国家对境外股息的处理方式可能各不相同。

实用解答

爱沙尼亚在股息分配时向公司征税。股东的个人税务状况取决于其税务居民所在国。

股息的双重征税

当股息收入涉及多个国家时,可能产生双重征税。对于爱沙尼亚公司,爱沙尼亚会就公司分配的利润征税,而股东的居住国也可能对其收到的股息征税。

双重征税协定旨在通过划分国家之间的征税权来减少或消除这种重叠。根据相关国家和协定的规定,减免方式可能包括税收抵免、免税、优惠税率或其他机制。

非居民需要注意的关键细节

从爱沙尼亚的角度来看,22/78 税款是由公司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而不是针对股东的预提税。因此,该税款不受适用税收协定的影响,而且有些国家可能不会允许股东像抵免传统股息预提税那样,将其用于抵免个人税款。股东不应假定爱沙尼亚公司层面的税款必然可以在境外获得抵免。

在实践中,这是外国创始人最容易误解的问题之一。正确的处理方式取决于股东所在国如何看待公司层面的税款与直接从股东所得中预扣的税款,因此,在依赖税收协定减免前值得进行确认。

可能需要的文件

对于跨境股息支付,建议保留下列文件:

  • 批准股息分配的股东决定;
  • 证明存在可分配利润的会计记录;
  • 股息付款凭证;
  • 爱沙尼亚税务申报记录:TSD 附件 7 和 INF 1;
  • 在涉及税收协定减免时提供税务居民证明;
  • 如果股息属于控股架构的一部分,则需提供外国税务文件。

这对于需要向银行、支付机构或税务机关说明股息资金流向的控股公司、公司股东和创始人尤为重要。

如何在爱沙尼亚申报股息

爱沙尼亚公司支付的股息必须向爱沙尼亚税务与海关局(EMTA)申报。在实践中,股息税务通过 TSD 表格附件 7 处理,收款人信息还须通过 INF 1 表格申报。

实务规则很简单:股息应在实际支付后申报,而不是仅在作出决定后申报。公司必须在付款月份次月的第 10 日前申报股息并缴纳相关企业所得税。

时间示例

如果股息在 3 月支付,则申报和缴税截止日期为 4 月 10 日。如果在 9 月支付,则截止日期为 10 月 10 日。

申报通常由公司的会计师处理,尤其是在公司由非居民创始人远程管理的情况下。Eesti Firma 的爱沙尼亚会计服务涵盖股息计算、TSD 申报和持续记账。

相关事项——VAT

股息本身不征收 VAT,但创始人经常同时询问这一问题。爱沙尼亚公司不会自动成为 VAT 纳税人;从日历年年初起计算,一旦在爱沙尼亚的应税营业额超过 €40,000,通常必须进行登记。爱沙尼亚的标准 VAT 税率为 24%。

股息、工资与董事会成员报酬的比较

公司所有者经常询问,应以股息、工资、董事会成员报酬还是贷款偿还的形式提取资金。这些付款类型不能互相替代,正确的处理方式取决于付款的真实法律和经济原因。

股息、工资及其他付款方式比较

面向爱沙尼亚公司所有者的实用比较。

付款类型 适用情形 主要实务要点
股息 向股东分配利润 须有可分配利润、股东决定和税务申报;按 22/78 征税。
工资 就雇佣工作支付的款项 会产生工资税和雇主义务。
董事会成员报酬 就管理职责支付的款项 应当对应真实的管理职能。
贷款偿还 偿还真实贷款 须有贷款协议和相应的会计记录作为依据。

主要规则很简单:付款类型应与真实实质相符。不得使用股息掩饰工资、管理报酬或个人支出。

爱沙尼亚股息处理中的常见错误

爱沙尼亚公司规模较小、由所有者管理或远程运营时,经常出现股息处理错误。最常见的问题通常是实务问题,而不是理论问题:

  • 在没有可分配利润的情况下支付股息;
  • 将公司的银行账户视为个人资金;
  • 使用 2025 年以前文章中的过时股息税率;
  • 忘记核查股东的税务居民所在国;
  • 混淆股息、工资、董事会成员报酬和贷款偿还;
  • 未编制正式的股东决定;
  • 错误申报股息,或错过每月 10 日的截止日期。

良好的会计核算和清晰的文件记录可以避免大多数股息相关问题。

总结:爱沙尼亚股息税需要清晰规划

爱沙尼亚实行实用且鼓励再投资的企业税制。利润可以留在公司内部而无需立即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对于希望先发展业务和进行再投资、之后再分配利润的创始人而言,爱沙尼亚颇具吸引力。

但股息必须正确处理。爱沙尼亚公司应确认其可分配利润、编制股东决定、计算 22/78 企业所得税、申报付款并妥善保存记录。非居民股东也应审查其在居住国的个人税务状况。

股息分配并非一次简单的银行转账,而是一项法律、会计和税务流程。经过妥善规划,它是从爱沙尼亚公司提取利润的一种清晰高效的方式。

Eesti Firma 如何提供帮助

Eesti Firma 为爱沙尼亚公司提供会计、年度报告、股息税计算、TSD 申报、公司文件,以及面向本地和非居民股东的实用税务指导。

如果您拥有一家爱沙尼亚公司并希望分配股息,我们的团队可以审核您的会计记录,确认公司是否拥有可分配利润,编制必要文件,并确保股息得到正确申报。

我们还协助需要更全面评估其公司架构、股东付款、留存利润、税务居民问题和双重征税风险的外国创始人及电子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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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南由 Eesti Firma 团队编写,参与人员包括 联合创始人兼首席法务官 伊利亚·尼基福罗夫。本指南仅供参考,所提供的任何内容均不构成法律、税务或投资建议。我们已尽力确保发布时信息准确,但法律法规可能会发生变化。如需个性化法律协助,请直接联系 Eesti Firm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