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wooden rubber stamp resting on an open German legal document

照片由 Markus Spiske 拍摄,来自 Unsplash

爱沙尼亚继承法:遗嘱、继承人、遗产份额与争议

面向遗嘱规划人士和继承人的爱沙尼亚继承法实务指南:法定继承份额、特留份、放弃继承、资产如何转移给继承人,以及 Eesti Firma 律师如何提供协助。

简要答复

爱沙尼亚继承法规定,在没有遗嘱时由谁取得何种遗产,确定配偶、登记伴侣及亲属的份额,并限制遗嘱排除近亲继承权的范围。Eesti Firma 的律师为遗嘱规划人士提供建议,协助继承人确定谁有继承权及每人有权取得的份额——无论遗产是公寓、银行存款、车辆、证券还是公司——并代理包括诉讼在内的继承争议。

有关爱沙尼亚继承法的问题通常出现在两个时点:一是有人决定安排自身事务时,二是亲属去世后,家人需要了解自身法律地位时。如果您的情况已较具体,咨询我们的继承律师是获得明确答复的最快途径;本页其余内容说明这些答复所依据的《继承法》规则。

爱沙尼亚没有遗嘱时谁继承?

没有有效遗嘱或继承合同时,遗产将按法定继承转移给法定继承人。亲属按三个顺位继承:首先是子女(及已故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其次是父母及其晚辈直系血亲——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兄弟姐妹、侄甥;最后是祖父母及其支系。较近顺位完全排除较远顺位。

配偶在爱沙尼亚享有重要继承权:配偶或登记伴侣与前两个顺位共同继承,如两者均不存在,则继承全部遗产。未婚且未登记伴侣关系的伴侣没有遗嘱即无继承权。

死者留下的亲属 配偶或登记伴侣 亲属
配偶和子女 与子女均分,但不少于四分之一 子女平分其余部分;已故子女的份额转给其晚辈直系血亲
子女,无配偶 — 子女(或其晚辈直系血亲)继承全部遗产
配偶,无子女;父母或兄弟姐妹在世 遗产的一半 父母分得另一半;已故父母的份额转给兄弟姐妹
仅有配偶,前两个顺位无亲属 全部遗产 祖父母支系不取得任何遗产
无配偶、无子女、无父母支系 — 祖父母及其晚辈直系血亲
无配偶且完全无亲属 — 当地市政当局

构成遗产的财产取决于婚姻财产制度:在共同财产制下,只有死者在共同资产中所占的一半可被继承——这常令原以为“房屋”将整体分割的家人感到意外。

如何在爱沙尼亚订立遗嘱

遗嘱(许多客户称其为 testament)是改变默认继承份额的最简便遗产规划工具。爱沙尼亚继承法承认公证遗嘱和两种本国形式;与未来继承人订立的继承合同是效力更强的工具,通常用于按约定条件传承家族企业或公司股权。四种形式比较如下。

法律工具 形式 有效期 遗嘱人可单独撤销吗?
公证遗嘱 经公证员认证或交存公证员;登记入继承登记册 直至被撤销或替代 可以,随时均可
两名见证人在场签署的遗嘱 任何文本,由遗嘱人与两名见证人同时签署 遗嘱人仍在世时,于签署后六个月失效 可以
自书遗嘱 完全由遗嘱人亲笔书写、注明日期并签署 遗嘱人仍在世时,于签署后六个月失效 可以
继承合同 遗嘱人与未来继承人之间经公证认证的协议 直至双方取消 仅在约定解除权或法律规定的有限情形下

对于任何希望长期有效的安排,公证遗嘱是唯一严肃的选择:本国形式仅是权宜之计,而悄然失效的遗嘱会使家人面临法定继承。

在爱沙尼亚订立遗嘱的外籍人士,以及在国外拥有财产的爱沙尼亚人,还须作出一项决定,因为其继承具有跨境性质。根据 EU 继承条例,原则上适用死者最后惯常居住国的法律,但遗嘱可选择适用遗嘱人国籍国法律——这一选择可能改变继承人是谁、其取得何物,甚至是否存在特留份。

您可以在爱沙尼亚剥夺亲属继承权吗?

这是我们最常听到的问题之一,答案通常是可以,但有一项限制:遗嘱人可指定任何人为继承人,使亲属一无所得,但法律通过特留份(也称保留份额)保护特定近亲。这是爱沙尼亚的强制继承制度,其范围比多数人预想的更窄。

只有在死者死亡时依法本可继承,且死者依《家庭法》对其负有扶养义务的晚辈直系血亲、父母、配偶或登记伴侣,方可主张该权利——通常是未成年子女、仍在接受教育的未满21岁成年子女,或死者负有扶养义务的配偶或伴侣。能够自给的成年子女不享有该请求权,可被完全排除。即使请求权存在,其数额也只是该人依法本可取得份额价值的一半,由继承人以金钱支付,而非对特定财产的权利。

在公证预约前,预先测算这些事项——遗嘱下谁取得何物、特留份请求将产生何种成本、生前赠与是否改变结果——是律师的工作。

在爱沙尼亚继承不动产、银行账户、车辆和公司股权

根据爱沙尼亚继承法,遗产包括死者拥有的一切财产及所负的一切债务:公寓或房屋、银行存款和投资账户、证券、车辆、个人物品、对他人的债权以及债务。公证员签发继承证明书后,各类资产分别依其方式转移;在此之前,任何资产均不能以无瑕疵权属出售或提取。实务流程如下。

资产 继承证明书签发后发生的事项 常见复杂情况
不动产 继承人登记入土地登记册;出售或分割须经公证认证的契据 夫妻共同财产:仅继承死者的一半
银行账户和存款 银行向证明书列明的继承人支付余额 在确定继承人期间,账户可能冻结数月
证券和投资账户 通过登记机构或银行转移给继承人 境外经纪商可能要求欧洲继承证书
汽车或其他车辆 在运输管理局重新登记 程序期间的保险和使用问题
OÜ 的股权 继承人作为股东登记于爱沙尼亚商业登记处(Äriregister) 独资公司没有任何管理机构成员留任
债务和贷款 随资产一并转移给继承人 责任以遗产清单为限

爱沙尼亚公司的股权适用同一规则,但有一个实务陷阱:如果死者拥有一家 OÜ 且同时是其唯一管理机构成员,在继承程序进行期间,没有人能代表公司签字、支付账单或提交报告。通过遗嘱指定股权承受人,并及时任命第二名管理机构成员,即可弥补这一空缺。我们就所有这些资产类型提供建议,并协助安排遗嘱,使每项资产均可及时转至正确的人名下。

在爱沙尼亚接受或放弃继承

三个月决定期

沉默视为接受。继承人在知悉死亡及其继承权后,三个月内未采取行动,即视为已接受遗产,包括债务。放弃继承须经公证认证并在该期限内作出;公证员仅可因正当理由延长期限,且一经作出便不可撤回。

爱沙尼亚法律遵循概括继承:继承人同时承受资产和死者债务,因此放弃继承的决定必须审慎并及时作出。声明可亲自作出、通过与爱沙尼亚公证员视频连线作出,或在爱沙尼亚领事馆作出——这对居住海外的继承人尤为便利。代表未成年人放弃继承须获得法院许可。债务情况不明时,已接受继承的继承人可请求公证员制作遗产清单,此后责任限于继承财产的价值。

爱沙尼亚没有独立的遗嘱认证法院:继承人在由公证员进行的继承程序中予以确定,公证员签发继承证明书。在遗产分割前,共同继承人共同拥有遗产且只能共同行动;分割通过协议进行——涉及不动产时须经公证认证——无法达成协议时则由法院处理。棘手案件始于有人质疑遗嘱、出现身份不明的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兄弟姐妹、存活伴侣原来从未结婚,或资产位于境外。此类继承争议会在可能时通过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时由法院解决。

爱沙尼亚继承律师:Eesti Firma 如何协助您

我们的继承法服务涵盖继承事务的双方。对于提前规划的人士,我们建议遗嘱还是继承合同更合适,测算遗产将如何分割,并起草用于公证认证的文件。对于继承人,我们确定谁继承及其份额,评估特留份请求和债务风险,并在公证员和法院面前代理客户。继承事务由我们的家庭法业务处理,并构成我们更广泛法律服务的一部分。无论您正在起草遗嘱、与亲属分割遗产,还是刚得知自己是继承人,与我们的律师进行首次咨询都能让您了解自身法律地位及下一步应如何处理。

常见问题

本指南由 Eesti Firma 团队编写,参与人员包括 律师 阿纳斯塔西娅·鲁米扬采娃。本指南仅供参考,所提供的任何内容均不构成法律、税务或投资建议。我们已尽力确保发布时信息准确,但法律法规可能会发生变化。如需个性化法律协助,请直接联系 Eesti Firm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