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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爱沙尼亚公司投资加密货币

在爱沙尼亚注册的公司可以投资加密货币和加密资产吗?本文将介绍爱沙尼亚公司购买加密货币、加密资产、代币和 NFTs 时涉及的要点。

在公司资产负债表上持有加密货币,已悄然从一个新奇想法变成常规的资金管理决策。爱沙尼亚 OÜ 的所有者、电子居民、非居民创始人、控股架构和 IT 公司经常提出同一个问题:爱沙尼亚公司能否用自有资金投资比特币、以太坊、稳定币、代币或 NFTs?这对许可、税务和申报又意味着什么?

简短的答案是可以。任何爱沙尼亚公司,无论经营领域为何,都可以将积累的资金投资于加密货币及其他加密资产。公司投资自有资金无须取得任何牌照或许可;根据爱沙尼亚的公司税制,留存在公司内部的利润不征税,包括加密货币投资产生的利润。

变化的是这项决策所处的环境。随着欧盟《加密资产市场条例》(MiCA) 全面生效,以及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自 2026 年起开始向税务机关申报客户数据,投资公司的平台选择有所缩小,银行审查更加严格,透明度也远高于几年前。这些都不会阻止投资,只是要求公司正确搭建相关安排。

本指南为希望将部分公司资金投入加密货币的企业所有者提供实用指引:爱沙尼亚 OÜ 的投资收益如何征税,如何搭建银行与交易平台基础设施,这类投资对账务有何影响,以及投资活动与须取得牌照的业务之间界限何在。

对于尚需建立企业架构的创始人而言,在爱沙尼亚注册公司是一种切实可行的方式,可建立一家能够远程管理并在自身资产负债表上持有加密货币的欧盟公司。

本指南适合哪些人

爱沙尼亚公司的所有者和董事会成员、通过电子居民计划远程管理 OÜ 的电子居民、控股公司、有留存利润的 IT 与咨询类 OÜ、家族投资架构,以及计划建立企业加密资产储备的创始人——即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投资,而非向客户提供加密资产服务的任何人。

爱沙尼亚公司可以投资加密货币吗?

爱沙尼亚公司法并未列出获准投资的标的。私人有限公司 (OÜ) 可自行决定如何使用闲置资金:存入银行账户、出借、购买证券或房地产,也可以购买加密资产。加密货币在爱沙尼亚法律中多年被称为虚拟货币,持有它完全合法;以公司自身名义购买属于普通商业决策,并非受监管活动。

公司无须预先准备任何事项。爱沙尼亚私人有限公司具有一般法律行为能力,标准 OÜ 的公司章程不会规定公司可购买哪些资产,经营领域也不属于章程内容。活动代码只需随年度报告向商业登记处申报,用来描述公司实际从事的业务,而非限定公司获准开展的业务。因此,首次购买前无须增加任何条款,也无须登记任何代码。

爱沙尼亚 OÜ 持有加密货币:要点速览

在逐项说明之前,先来看一份实用概要。

主题 实务说明
投资权利 任何爱沙尼亚公司都可以将自有资金投资于加密货币、代币或 NFTs,无须牌照、许可或通知。
何时需要牌照 仅当公司向第三方提供加密资产服务时才需要。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此类业务须取得 Finantsinspektsioon 颁发的 MiCA CASP 授权,或通过通行机制在爱沙尼亚有效的 EEA 授权。
收益税负 留存和再投资利润的税率为 0%。加密货币收益产生时不征税,仅在分配利润时缴纳公司所得税。
分配税负 按总额的 22% 征税(即净支付额的 22/78),并须在次月 10 日前通过月度 TSD 申报。
VAT 加密货币与欧元之间的兑换免征 VAT。以加密货币收取商品或服务款项属于正常营业额,须换算为欧元。
资产所有权 账户和钱包必须属于公司。通过创始人的个人账户购买,会使相关转账构成应税分配。
事先需要安排什么 章程或登记方面无须办理任何事项,只需安排实务环节:以公司名义开立平台账户,并确保所用资金确属闲置资金。
会计处理 法律未规定唯一的强制方法。管理层选择计量基础,每笔交易均以欧元入账。
信息申报 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须根据 DAC8/CARF 规则向税务机关申报账户和交易数据。

用公司资金投资加密货币需要牌照吗?

无论投资组合规模多大,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持有、出售或再投资加密资产均无须牌照。使用其他公司运营的交易所、经纪商和托管服务商,也不会使公司成为服务提供商——公司是它们的客户,而非竞争者。

只有当公司从自行投资转为服务第三方时,授权问题才会出现,例如为客户兑换加密资产、保管客户资产或密钥、代客户转移加密资产、运营交易平台,或提供加密资产咨询与投资组合管理。这是另一类业务,也由不同的监管机构监管: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须取得 Finantsinspektsioon 颁发的 MiCA CASP 授权,或取得由其他 EEA 国家通过通行机制授予的同等授权。即使架构看似普通控股公司,汇集外部投资者资金也属于同一类别。

旧 VASP 规则仍会在哪些方面影响投资者

许多指南仍在介绍由爱沙尼亚金融情报机构颁发的 VASP 牌照。该制度已经终止:旧牌照记录已于 2026 年 7 月 1 日注销,且不会转换为 MiCA 授权。对于只从事投资的公司,这不会改变其自身地位,但会决定哪些平台能够在欧盟境内合法为其服务。若平台仍以旧爱沙尼亚 VASP 牌照进行宣传,这也是银行会注意到的风险信号。

爱沙尼亚 OÜ 的加密资产收益如何征税

这正是爱沙尼亚真正具有吸引力之处。留存和再投资利润的税率为 0%,加密货币产生的利润与咨询或软件业务产生的利润适用相同规则。收益产生时不征税,无须预缴税款,也不存在必须按年结算交易结果的年度利润纳税申报。

只有当利润离开公司时才产生公司所得税。2026 年,已分配利润按总额的 22% 征税(法律表述为净支付额的 22/78),并须在次月 10 日前通过月度 TSD 申报。

计算示例

公司以 €50,000 购买加密资产,之后以 €80,000 出售。€30,000 收益按 0% 征税,可以全额再投资于更多加密资产、设备、工资或其他用途。只有分配时才产生税款:如果股东之后分配这 €30,000,公司须缴纳 €6,600 所得税,股东获得 €23,400。

这一模式会带来几项实务结果:

  • 在公司账户内不同加密资产之间或加密资产与欧元之间转换,不构成应税事项;
  • 无论会计处理如何反映,在相关价值实际分配前,未实现收益均不征税;
  • 亏损不会产生退税,但也无须在任何期限内“使用”,因为不存在可用其抵扣的年度利润税;
  • 税务问题并非“投资组合今年表现如何”,而是“是否有任何价值离开公司”。

VAT 几乎不会影响投资型公司。加密货币与传统货币之间的双向兑换免征 VAT——欧盟法院已在 Hedqvist 案中对此作出裁定,爱沙尼亚税务与海关局也依据《增值税法》适用该豁免。因此,建立投资组合本身不会产生 VAT 义务。(以加密货币收取公司自身商品或服务的价款属于另一种情形,有其独立的 VAT 处理规则,不在本指南讨论范围内。)

个人持有还是通过爱沙尼亚公司持有加密货币?

有必要明确比较这两种方式,因为其运作方式截然不同。爱沙尼亚税务居民个人须就每次处置产生的收益缴纳 22% 所得税,包括加密资产之间的互换,并在收益产生年度纳税。非居民和大多数电子居民适用其税务居民所在国的规则,而这些规则通常不会更宽松。只有通过获得 MiCA 授权的服务提供商或发行人取得的加密资产,才可利用投资账户制度递延纳税;从 2026 纳税年度起,爱沙尼亚居民也只有在使用的平台取得 MiCA 授权时,才能申报加密资产交易亏损。

公司则会自动递延纳税。只要价值留在公司内部,无论发生多少次交易或使用哪个平台,都不会征税;应税事项取决于股东提取资金的决定。相应代价是行政管理工作:记账、提交年度报告,以及确保每个账户和钱包均以公司名义持有。

切勿通过个人账户购买

使用创始人的个人交易账户或私人钱包投资公司资金,是这一领域代价最高的捷径。转出公司的款项会被视为股息、附加福利或报酬,并相应征税;而资产本身在法律上属于个人,而非公司。爱沙尼亚税务与海关局明确要求区分个人加密资产交易与公司交易,公司的交易必须体现在以公司名义开立的账户或钱包中。与所有者签订代理协议也无法解决这一问题。

加密资产同样适用隐性利润分配规则

爱沙尼亚税法对隐性利润分配与股息采用相同的征税方式,包括由公司承担的个人消费、没有商业目的的转账,或实际上从不偿还的所有者“借款”。无可证明的商业理由而将公司加密资产转入私人钱包,完全属于这一类别。

基础设施:银行账户、支付服务商与加密资产交易所

在兑换第一笔欧元前,公司需要建立完整可用的资金路径:能够接受加密资产资金流的银行或支付账户、在加密资产交易所或经纪商处开立的公司账户、由公司控制的加密钱包,以及将资产兑换回欧元的渠道。低估这一步才是最常见的挫折来源,而不是市场本身。

并非所有银行、EMI 或支付服务商都支持加密资产相关交易,原因在于监管要求,而非观念立场。加密资产资金流的洗钱风险评级较高,因此银行会实施强化尽职调查:它们希望了解资金来源、资金来自哪个平台,以及该平台是否获得授权。能够用文件回答这些问题的公司通常不会遇到困难;无法回答的公司则可能在最糟糕的时刻遭遇账户冻结。

以下事项最好在开始前核实,而不是事后补救:

  • 银行或 EMI 是否接受向加密资产平台付款以及接收其汇款;
  • 平台是否取得 Finantsinspektsioon 或其他 EEA 监管机构颁发的 MiCA 授权,从而可以合法服务欧盟客户;
  • 平台是否提供真正的公司账户——以公司名义开立、通过公司的 IBAN 入金,且不接受第三方付款;
  • 平台如何办理企业准入:UBO 核验、资金来源审查和预期营业额评估;
  • 交易记录能否导出为会计人员实际可处理的格式;
  • 退出路径如何安排——出售后由哪个银行账户接收欧元,以及银行会要求提供哪些证明。

入场前先规划退出路径

购买加密资产很容易,将欧元转回公司银行账户才是企业容易受阻的环节。应绘制完整资金闭环——公司账户 → 平台 → 加密资产 → 兑换回欧元 → 公司账户——并在投入大额资金前向银行确认每个环节均可接受。

如果您需要协助在支持加密资产相关公司的银行或支付机构开立商业账户,或在信誉良好的平台设置公司账户,我们的顾问可以推荐切实可行的方案。

加密资产投资对记账有何影响

首次购买前,有一点值得投资者特别关注,因为它影响的是资金,而不只是文书工作。爱沙尼亚会计制度并未规定加密资产唯一的强制列账方法:会计准则委员会的 RTT 1 解释规定了基本原则,并由管理层选择计量基础。在活跃市场交易的加密资产可按公允价值计量;不存在活跃市场的资产通常按成本减去减值列账。不同选择会改变资产负债表中显示的可分配利润金额。

公允价值可能产生公司无力支付的股息

如果公司按公允价值计量投资组合,尚未实现的价格上涨会在账面上增加利润和可分配权益。若将其分配,公司就必须以现金缴纳 22% 所得税,即使相关收益从未变现,而且届时市场价格可能已经变化。因此,选择计量基础不仅是记账手续,也是股息规划决策。

其余关键在于纪律:开始时不花什么成本,日后却能节省大量费用。每笔交易都必须能以欧元追溯。应从公司使用的每个加密资产交易所和加密钱包导出完整记录,连同手续费资料一并保存,并在年末核对余额。到了 6 月才凭记忆重建一整年的交易记录,正是小型投资组合演变成高成本问题的原因。

上述事项背后的方法——分类、估值、成本计算公式、处理交易所对账单和编制年度报告——本身就是一个专业领域。我们的加密货币会计服务页面对此有详细介绍。

税务机关能看到公司的加密资产吗?DAC8 与 CARF

旧版加密资产文章中的一个假设如今已彻底过时:即税务机关无法看到相关持仓。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必须收集用户数据,包括身份、税务居民所在国、税务识别号,以及加密资产的购买、出售和转移记录。在爱沙尼亚,向税务与海关局提交的首份年度报告涵盖 2026 年数据,并须于 2027 年报送;此后,相关信息将依据欧盟 DAC8 指令和已有约 70 个司法管辖区加入的 OECD 加密资产报告框架,在各国间自动交换。服务提供商之间的转账也已依据 Travel Rule 携带发送方和接收方数据。

规则速览:不同情形的处理方式

以下是常见情形的快速参考。

情形 需要牌照吗? 税务处理
公司用自有资金购买并持有加密货币 不需要 无论持有多久或升值多少,均不构成应税事项。
公司获利出售加密资产并保留资金 不需要 公司所得税税率为 0%。收益计入损益表,但只要留在公司内部便不征税。
公司向股东分配利润 不需要 按总额的 22%(即净支付额的 22/78)征税,并须在次月 10 日前通过 TSD 申报。
公司通过持有的资产获得质押奖励 质押自有资产时不需要 收到时按欧元价值确认收入;在利润分配前仍不征税。代他人质押属于服务,而非投资。
通过创始人的个人账户购买或持有加密资产 不适用 转账会被视为利润分配、附加福利或报酬,并相应征税;相关资产不属于公司。
公司为客户兑换加密资产或保管密钥 需要——MiCA CASP 授权 须取得 Finantsinspektsioon 的授权或通过通行机制有效的 EEA 授权,并满足资本、治理和 AML 要求。

爱沙尼亚公司投资加密资产时的常见错误

这一领域的大多数问题源于操作流程,而非什么罕见情况。常见问题包括:

  • 使用创始人的个人交易账户或钱包,而非公司账户或钱包;
  • 投资公司已经负有支付义务的资金,例如税款、供应商发票款或工资;
  • 购买冷门代币或 NFTs,之后既无法估值或出售,也无法向他人说明;
  • 不保存交易记录,临近年度报告截止日期时才试图凭记忆重建一整年的交易;
  • 认为境外平台无须授权即可合法服务欧盟公司。

使用公司账户并保存完整交易记录,几乎可以避免上述所有问题。

结语:将加密资产作为公司资产

对于爱沙尼亚公司而言,加密资产是一类普通资产,却享有格外有利的税务框架:利润留在公司内部并继续运作时税率为 0%,提取时按 22/78 征税。只要公司投资自有资金且不处理他人资产,就无须取得牌照、申请许可或加入任何特殊制度。

公司需要做到的是严格规范管理:选择能够合法为其服务的平台,以公司名义持有账户和钱包,确保使用的资金确属闲置资金而非已经承诺支付给他人的款项,并保留可随时追溯至欧元金额的交易记录。做好这四点,其余便只是投资本身。

Eesti Firma 如何提供帮助

Eesti Firma 为投资加密货币的爱沙尼亚公司提供支持,包括银行和平台注册、加密资产投资组合记账与年度报告,以及提取利润时的股息规划。

如果您已拥有爱沙尼亚 OÜ,并希望将部分留存利润投资于加密货币,我们的顾问可以审查企业架构、建立会计流程,并在风险演变为税款核定前予以提示。

如果您仍在规划企业架构,我们可以协助您在爱沙尼亚设立公司,并通过我们的爱沙尼亚会计服务处理持续合规事项,包括月度申报、薪资核算和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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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南由 Eesti Firma 团队编写,参与人员包括 律师兼合作事务主管 德米特里·马雷舍夫。本指南仅供参考,所提供的任何内容均不构成法律、税务或投资建议。我们已尽力确保发布时信息准确,但法律法规可能会发生变化。如需个性化法律协助,请直接联系 Eesti Firm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