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您现有的公司以自身名义在爱沙尼亚开展业务?那么您需要的是分支机构。不同于标准的在爱沙尼亚成立公司,它不会创设新的法人实体: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拥有独立注册代码,可雇佣员工并登记 VAT,但在法律上仍是母公司的一部分。本入门指南说明如何在爱沙尼亚注册分支机构:它与子公司的区别、母公司须准备哪些文件,以及为何实际程序通常须通过公证人完成。
快速解答
爱沙尼亚的外国公司分支机构(filiaal)依据经公证的申请在爱沙尼亚商业登记簿中注册。母公司须提供近期出具的公司文件,并在需要时加附加证明书,这些文件须清楚载明其名称、注册代码、注册日期、董事、所有人及最终受益所有人(UBO)。母公司董事作出设立分支机构并任命其负责人的决定,分支机构负责人则在爱沙尼亚公证人处亲自签署申请,或通过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爱沙尼亚代表签署。注册通常最多需要五个工作日。
什么是在爱沙尼亚的外国公司分支机构?
爱沙尼亚分支机构(filiaal)是外国公司代表该公司在爱沙尼亚经营的常设业务单位。根据《爱沙尼亚商法典》,分支机构不是独立法人:其签订的每份合同、承担的每笔债务及应缴的每项税款均归属于母公司,母公司仍承担全部责任。
在日常运营中,分支机构仍类似本地企业:它有注册代码和爱沙尼亚地址,由一名或多名分支机构负责人管理,可雇佣员工、向客户开具发票并取得 VAT 号。区别仅在法律层面——没有新公司、没有股本、没有股东。银行、保险公司、运输运营商和服务提供商常采用分支机构,以在单一公司架构内取得爱沙尼亚的注册经营据点。
爱沙尼亚分支机构与子公司:您需要哪一种?
许多外国所有人会将分支机构与爱沙尼亚子公司比较——后者是由母公司持有的独立 OÜ。下表概述主要差异。
| 分支机构(filiaal) | 子公司(OÜ) | |
|---|---|---|
| 法律地位 | 母公司的一部分 | 独立的爱沙尼亚法人实体 |
| 责任 | 母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 限于子公司自身资产 |
| 股本 | 无 | 每股 €0.01 起 |
| 注册方式 | 爱沙尼亚公证人(亲自办理或授权委托) | 公证、授权委托,或通过 e-Residency 在线办理 |
| 年度申报 | 在爱沙尼亚提交母公司年度报告 | 自行提交爱沙尼亚年度报告 |
| 最适用场景 | 持牌业务、单一架构下的经营据点 | 多数贸易、控股及初创企业情形 |
若希望将母公司与爱沙尼亚风险隔离,或引入本地投资者,子公司通常是更合适的选择。若因许可证、合同或集团政策要求,您必须以同一法人身份在爱沙尼亚开展业务,则应选择分支机构。如需了解将持有其他公司的爱沙尼亚实体,请参阅我们的爱沙尼亚控股公司指南。
注册爱沙尼亚分支机构所需文件
这是决定爱沙尼亚分支机构注册是否顺利的关键:公证人和登记官必须完全依据公司文件核实该外国公司是谁,以及谁有权代表其行事。
文件必须近期出具(通常为近六个月内签发),并视来源国情况,经附加证明书认证或通过领事渠道合法化。文件必须清楚载明:
- 母公司的完整名称;
- 其注册代码及登记所在的登记簿;
- 注册日期;
- 董事是谁——即有权代表公司的人员;
- 所有人或股东是谁;
- 最终受益所有人(UBO)是谁。
通常包括近期的登记簿摘录、公司章程;若摘录未显示所有权信息,还需股东名册或在任证明。母公司还须作出设立分支机构并任命其负责人的决定。所有文件均由宣誓译员译为爱沙尼亚语;Eesti Firma 会连同注册程序一并办理附加证明书及宣誓翻译环节。
先核查文件
过期或不完整的公司文件,是分支机构注册停滞最常见的原因。在订购附加证明书和翻译之前,请确认文件能无缺口地显示“公司 → 董事 → 所有人 → UBO”的完整链条。
如何在爱沙尼亚设立分支机构:公证人、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书
实际操作中,在爱沙尼亚设立分支机构意味着通过爱沙尼亚公证人完成注册;公证人认证申请并将其提交至商业登记簿。虽然可通过电子商业登记簿在线提交,但这要求分支机构负责人持有爱沙尼亚数字 ID 或 e-Residency,且母公司的认证文件须以登记官认可的形式附上——对多数外国公司而言,公证途径才是可行方案。
两项签署至关重要。母公司董事(或根据本国登记簿获授权代表母公司的其他人员)签署设立分支机构并任命其负责人的决定——通常任命其本人。随后,分支机构负责人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签署经公证的注册申请:
- 亲自办理。分支机构负责人——通常是母公司董事本人——前往爱沙尼亚,在公证人处核验身份并签署申请。通常在塔林预约一次即可。
- 通过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董事在本国公证人处签署授权 Eesti Firma 的委托书。该委托书经附加证明书认证、翻译后寄往爱沙尼亚,我们的律师代表其在爱沙尼亚公证人处签署——无需出行。
无论采用何种方式,上述公司文件均须以原件或经公证的副本随申请一并提交。
分支机构要求:负责人、地址和名称
- 分支机构负责人。至少一名负责管理和代表分支机构并负责其会计事务的自然人。负责人无须居住在爱沙尼亚;母公司董事可兼任此职。
- 爱沙尼亚地址。若尚无经营场所,可使用服务商提供的塔林法定地址。分支机构无需强制设置本地联络人,但若管理层无人常驻爱沙尼亚,建议指定一名。
- 商业名称。母公司名称后加上“Eesti filiaal”,从而始终清楚显示其与外国公司的关联。
- 注册后申报。向税务和海关委员会登记雇主身份;营业额达到要求时申请爱沙尼亚 VAT 号;并取得任何行业特定许可证。
爱沙尼亚分支机构注册步骤
- 确认架构——分支机构或子公司——并核查该业务在爱沙尼亚是否需要许可证。
- 订购近期公司文件,向本国登记机关取得文件,并进行附加证明书认证或合法化。
- 作出公司决定,设立分支机构并任命其负责人。
- 选择签署方式:分支机构负责人前往塔林,或向 Eesti Firma出具经公证并附加证明书认证的授权委托书。
- 翻译并准备材料:宣誓翻译、公证申请及地址确认。
- 在公证人处签署,由其将申请提交至商业登记簿。
- 取得注册代码——通常在五个工作日内——随后办理 VAT、薪资及银行开户流程。
爱沙尼亚分支机构的税务与申报
就税务而言,已注册分支机构是外国公司在爱沙尼亚的常设机构。归属于它的利润适用爱沙尼亚企业所得税制度:仅在利润分配或从常设机构提取时征税;留存利润不按年度征税。工资税和 VAT 的适用方式与本地公司完全相同。
申报有一项特殊规定。若母公司依其本国法律必须编制并公布账目,分支机构负责人须在母公司经批准的年度报告获批后一个月内、且不晚于财政年度结束后七个月,向爱沙尼亚登记簿提交该报告;可使用任何欧盟官方语言提交。若母公司无须公布账目,则须根据爱沙尼亚规则单独编制该分支机构的年度报告(本国法律不要求公布账目的 EEA 公司可豁免)。无论何种情形,分支机构均须依《会计法》在爱沙尼亚保存自身账簿。我们的会计团队可为分支机构提供簿记及年度申报支持。
通过 Eesti Firma 在爱沙尼亚设立外国公司分支机构
在爱沙尼亚设立分支机构,关键在于第一次就正确备齐母公司文件:完整、近期、经附加证明书认证并妥善翻译。Eesti Firma 的律师会在任何文件公证前审查您的公司文件,起草公司决定和授权委托书,安排附加证明书及宣誓翻译,并在塔林公证人处完成注册——无论负责人赴爱沙尼亚办理还是远程办理。若子公司更为适合,同一团队也可改为注册爱沙尼亚 OÜ。请向我们简要说明贵公司及计划开展的业务,我们将确认适用于您所在司法辖区的文件清单。
常见问题
仅当分支机构负责人持有 e-Residency 或爱沙尼亚数字 ID,且母公司的认证文件按登记官认可的形式备妥时才可以。实际中,多数分支机构注册均通过爱沙尼亚公证人办理——亲自办理或使用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通常应在近六个月内签发,且必须载明公司名称、注册代码、注册日期、董事、所有人和受益所有人;并在需要时加附加证明书或办理合法化。
不必。负责人必须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但无须为爱沙尼亚居民。不过,分支机构本身必须在爱沙尼亚拥有注册地址。
外国母公司。分支机构以母公司名义行事,因此其经营活动产生的所有义务均归属于母公司。若您在爱沙尼亚需要有限责任,请改为注册子公司。
经公证的申请提交后,商业登记簿通常会在五个工作日内登记分支机构。母公司文件的准备、附加证明书认证和翻译通常比注册本身耗时更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