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pile of gold and silver bitcoins

什么是加密资产?

数字资产、虚拟资产、加密代币或加密货币——这些词如何对应,欧洲法律实际涵盖哪些单位,以及定义的边界在哪里。

欧洲所有关于区块链和数字金融的规则,都始于同一个问题:什么才算加密资产?答案决定某个代币适用哪套规则、由谁监管,以及持有人可以期待什么。通常简称为 MiCA 的《加密资产市场条例》,在其定义条款中用一句话作出了回答。

本指南将用通俗语言拆解这句话:法律判断的每一项要素、定义有意排除的内容、条例认可的代币类别,以及人们用来表达大致相同概念的术语——数字资产、虚拟资产、代币、加密货币。

MiCA 下加密资产的法律含义

《加密资产市场条例》第 3 条第 1 款第 5 项将加密资产定义为:使用分布式账本技术或类似技术,以电子方式可转让和存储的价值或权利的数字化表征。尽管简短,这句话确定了该术语的法律含义及整个制度的适用范围。

三项条件,缺一不可

该项目必须是价值或权利的数字化表征;必须能够以电子方式转让和存储;其底层技术必须是分布式账本或可比技术。缺少任何一项,您持有的东西在欧洲法律下就不是加密资产。

价值或权利的数字化表征

第一项条件涵盖两种不同事物。一个单位可以代表价值——人们愿意为之付费,或以货币交换的东西;也可以代表权利——取得服务、分享收益、参与项目治理投票的权利。两者满足其一即可。表征一词同样重要:代币是指向某物的标识,而非该物本身;账本上的记录可以与其背后的权利请求相分离。

能够以电子方式转让和存储

加密资产必须能够易手并被持有。实践中,代币可以通过网络从一个钱包发送至另一个钱包并存储于其中,整个链条无需银行、金库或纸质凭证。

使用分布式账本技术或类似技术

分布式账本技术(DLT)是指由许多独立计算机并行保存、依靠约定程序而非单一管理者保持同步的记录系统。区块链是最知名的 DLT 形式。结尾的或类似技术并非多余:它使定义保持技术中立,避免尚未发明的账本设计逃避规则。反过来,这也有其后果。银行内部系统中的余额、忠诚度计划积分和游戏内货币余额,虽在某种意义上具有数字化和可转让性,却都记录在单一运营者控制的系统中,因此均不属于加密资产。

哪些不属于加密资产

该条例旨在覆盖此前未受金融法律规制的资产。若某种工具已受到监管,原有规则仍然适用,加密资产制度则让位。将熟悉的产品包装成代币并不会改变这一点——决定因素是实质,而非包装。

不在适用范围内 原因
金融工具 代币化股票、债券、基金份额和衍生品仍适用诸如 MiFID II 的证券法。
存款 存放于信贷机构的资金,包括结构性存款。
支付意义上的资金 纸币、硬币和账面货币本身,除非该单位符合电子货币代币的条件。
证券化头寸 受专门的证券化框架覆盖。
保险和养老金产品 人寿及非人寿保障,以及职业或个人养老金产品。
中央银行货币 中央银行以货币当局身份发行的货币。
独特、不可替代代币(NFT) 真正独一无二,且不能与任何其他币或代币互换的项目。
共享账本之外的记录 忠诚度积分、游戏内余额及其他内部账目记录。

独特性测试看行为,不看标签

将 NFT 称为独特,并不能使其真正独特。把一个单位拆分为可相互替代的份额会消除其独特性;成员仅在编号或细微属性上不同的大型系列,也表明其具有可替代性。关键在于市场是否将这些单位视为可替代品。

加密资产的类型:三大类别

凡通过三部分测试的,均为加密资产。条例随后根据这些资产对自身价值作出的承诺进行分类:由一篮子货币或商品支持的代币、锚定单一货币的代币,以及其余所有代币——包括比特币、以太币和市场上大多数常见例子的类别。

类别 区别所在
资产参考代币 通过参考另一项价值或权利,或其组合——一篮子货币、商品或混合组合——来维持稳定价值。
电子货币代币 通过参考一种官方货币来维持稳定价值,因此充当该货币的数字替代形式。
其他所有加密资产 不属于前两者的一切:完全没有稳定机制的单位,以及仅为取得发行人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而存在的功能型代币

法律文本中明显没有一个词:稳定币。条例避免使用它,因为它描述的是一种目标而非结构。市场所谓的稳定币,会根据其为保持稳定所参考的对象,归入上述前两类之一。

加密资产、数字资产与虚拟资产:术语辨析

初学者常因看似指向同一事物的众多术语而困惑。大多数差异来自制度层面——不同机构选择了不同标签——而非概念本身。拼写也有差异:条例在术语中使用连字符,市场通常不使用;这不产生任何实质区别。

  • 数字资产——范围最广的术语,在北美最常见。每种加密资产都是数字资产,但反之不然:照片或数据库中的一行记录也是数字资产,仅此而已。
  • 虚拟资产——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所使用的术语,该机构制定全球反洗钱标准。它涵盖可交易或转让,并可用于支付或投资的价值数字化表征,但不包括本国货币的数字形式及已受其他规则规制的工具。两者重叠度很高;或类似技术这一表述使欧洲版本的范围略宽。
  • 加密代币、数字代币或币——指单一单位的日常简称,尤其是指在他人的区块链上发行、而非运行自身区块链的单位。条例将代币纳入自身类别名称,因此这两个词可互换使用。
  • 加密货币——口语中的子集,指人们实际当作货币使用的单位。欧洲立法避免使用这一术语:大多数加密资产并非用于充当货币,且没有任何一种是法定货币。

简言之,虚拟资产是从反洗钱角度看待的加密资产,加密货币则是多个应用场景之一。在合规文件中,该术语通常说明是谁制定了规则,而不是指何种资产。

该定义为何在实践中重要

在统一定义出现前,同一代币在国境一侧可能是受监管工具,在另一侧却可能是不受监管的新奇事物。发行人只能猜测,平台须按国家重新分析,持有人也无法知道自己享有何种保护。统一定义消除了这些不确定性:在一个成员国被分类的资产,在整个欧盟都具有相同地位。

该定义还围绕功能而非技术起草,因此结果取决于代币代表什么、如何流转,以及它为维持价值参考什么。项目自身的营销没有任何分量。值得养成的习惯是:在接受一个代币的名称之前,先弄清它实际做什么。

常见问题

本指南由 Eesti Firma 团队编写,参与人员包括 律师兼监管顾问 帕特里克·阿塞维丘斯。本指南仅供参考,所提供的任何内容均不构成法律、税务或投资建议。我们已尽力确保发布时信息准确,但法律法规可能会发生变化。如需个性化法律协助,请直接联系 Eesti Firm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