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密资产市场法规》(通常简称 MiCA,有时也称 MiCAR)是欧盟的加密资产法律:它为加密企业制定统一规则,也是首个覆盖整个经济区的全面数字资产监管法规。它界定哪些加密货币和代币属于加密资产、企业向公众发行前必须履行哪些义务,以及提供托管、兑换或交易等服务的企业需要取得何种牌照。由于同一法规适用于所有欧盟及 EEA 国家,在一个成员国获批的许可可在整个经济区内有效。
| MiCA 概览 | 摘要 |
|---|---|
| 全称 | 《加密资产市场法规》,欧盟法规 (EU) 2023/1114;亦简称 MiCAR |
| 法律形式 | 欧盟法规:直接适用于每个成员国;国家法律仅负责指定监管机构及设定处罚 |
| 状态 | 已全面生效;原国家制度下获牌企业的过渡期已结束 |
| 适用对象 | 向欧盟公众发行加密资产的企业、稳定币发行人,以及服务欧盟客户的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CASP) |
| 不涵盖范围 | 证券型代币、存款和电子货币、独特 NFT、央行数字货币 |
| 主要优势 | 一张 MiCA 护照许可,适用于所有欧盟及 EEA 国家 |
| 监管机构 | 各国金融监管机构;欧盟层面由 ESMA 和欧洲银行管理局监管 |
什么是《加密资产市场法规》?
MiCA 是 Markets in Crypto-Assets 的缩写。经过多年谈判后,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通过了该法规;其目标是保护消费者和投资者、维护市场完整性与金融稳定,并营造兼顾创新的公平竞争环境。它是法规而非指令:文本在每个成员国逐字直接适用,国家议会仅填补其留出的空间,例如指定监管机构和设定处罚。
MiCA 之前,欧洲的加密监管各自为政:德国要求完整的金融服务牌照,而多数其他成员国对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即 VASP,实行较宽松的注册制度;在一国取得的许可在另一国不具效力。唯一共同的层面是反洗钱法,其涵盖客户核查,却未规定资本、治理或投资者披露。MiCA 框架以一套规则和一个通行证取而代之。
MiCA 时间表:法规是否已生效?
是,已全面生效。稳定币规则率先生效;CASP 发牌制度于六个月后生效。各国随后可给予原先依据本国法律运营的加密企业最长十八个月的过渡期,通常称为“祖父条款期”,以取得 MiCA 牌照或逐步退出。目前该期限已在全欧盟结束,实施已完成:旧有国家注册不会自动转换,未获牌而服务欧盟客户即构成违反欧盟法律。
信任服务商前先查登记册
ESMA 维护一份涵盖 EEA 所有获授权 CASP 的公开登记册。监管保护仅适用于获欧盟授权的实体本身,不涵盖其关联企业或非欧盟母公司。
MiCA 范围:涵盖什么、排除什么
MiCA 监管加密资产。第3条将其界定为:可利用区块链等分布式账本技术,以电子方式转移和存储的价值或权利的数字化表示。该定义决定代币分类:其范围刻意宽泛,但若干类别被排除在外,因为其已受其他 EU 法律监管,尤其是金融工具适用的 MiFID II,或因其并非可交易资产。
| 类别 | 适用 MiCA? | 适用规则 |
|---|---|---|
| 支付型及功能型代币,包括模因币 | 是 | 一般发行及白皮书规则 |
| 资产参考型代币(ART) | 是 | 稳定币规则,监管最严格 |
| 电子货币代币(EMT) | 是 | 稳定币规则,与电子货币法衔接 |
| 加密资产服务 | 是 | CASP 发牌及行为规则 |
| 证券型代币及其他金融工具 | 否 | MiFID II 及招股说明书规则 |
| 存款、电子货币、保险及养老金产品 | 否 | 银行、电子货币及保险法律 |
| 独特、非同质化 NFT | 通常否 | 视个案而定;碎片化或系列 NFT 可能纳入范围 |
| 央行数字货币 | 否 | 不在适用范围内 |
| 无中介方的完全去中心化服务 | 否 | 不在范围内,仍在审查中 |
项目是否“完全去中心化”取决于其实质,而非其文件:若公司或基金会仍保留对服务提供方式的控制权,监管机构很可能将其视为中介机构。
谁需要遵守 MiCA?
MiCA 看企业为他人开展什么活动,而不是其自称为何种机构:
| 您的活动 | MiCA 对您的定位 | 意味着什么 |
|---|---|---|
| 向欧盟公众出售或上线代币 | 发行方 | 发布并报送白皮书 |
| 发行与货币或资产挂钩的代币 | 稳定币发行人 | 上线前取得监管机构批准 |
| 为客户提供托管、兑换、交易或咨询 | 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 | MiCA 牌照(CASP 授权) |
| 银行或投资公司新增加密服务 | 已受监管实体 | 通知即可,无需新牌照 |
| 软件、挖矿、运行节点,无中介角色 | 不适用 MiCA | 无义务 |
| 用公司自有资金持有加密资产 | 投资者,而非服务商 | 无义务;请参阅通过公司持有加密资产 |
| 非欧盟企业向欧盟居民营销 | 纳入适用范围 | 须有获欧盟授权的实体 |
第三国企业与反向招揽
第三国企业,即在欧盟以外设立的任何公司,不得向欧盟客户提供加密资产服务或招揽客户,即使是企业对企业服务亦然。第 61 条唯一例外是反向招揽:客户完全主动联系该企业。监管机构对此例外从严解释。面向欧盟的广告、网红推广、欧盟语言或地理定向网页内容,以及在欧盟应用商店上架的应用,均构成招揽;因此,实际服务欧洲市场意味着必须为欧盟实体取得牌照。
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的 MiCA 规则
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CASP)是指以专业方式向客户提供法规所列十项服务中一项或多项的法人。实践中包括加密货币交易所、托管钱包提供商、经纪商及加密顾问。这些服务分为四组:持有客户资产(托管)、运营市场(交易平台、兑换现金或其他加密资产)、处理订单(执行、传递、为发行方配售代币)及直接服务客户(咨询、投资组合管理、转账)。
CASP 授权与 MiCA 护照
CASP 由其设立所在国的金融监管机构发牌。获批后,许可可通过 MiCA 通行证延伸至其他所有 EU 和 EEA 国家:企业向本国监管机构通知拟服务的国家,并在短暂等待期后即可在当地开展业务,无需再次申请。申请材料、国家费用和处理时间因国家而异;取得 CASP 授权的实际步骤见我们的MiCA 许可页面。
持续合规的 MiCA 要求
授权只是入场券。获牌后,加密企业必须持续遵守一套关于组织和行为的 MiCA 要求。下表是一份简要合规清单:
| 要求 | MiCA 的要求 |
|---|---|
| 资本要求 | 视提供的服务而定,自有资金须为 €50,000、€125,000 或 €150,000;若上一年度固定间接费用的四分之一更高,则按较高金额;保险可覆盖部分金额 |
| 管理层与所有者 | 董事和主要股东必须信誉良好且具备适当资格;企业须从欧盟境内管理 |
| 客户资产 | 客户的加密资产及资金须与企业自有资产隔离;客户现金须存放于银行或类似机构 |
| 治理与韧性 | 内部控制、业务连续性计划和 IT 安全,并额外遵守欧盟数字运营韧性规则(DORA) |
| 客户信息 | 清晰、公平且不误导地披露风险、定价和利益冲突,并提供公开投诉程序 |
| 市场滥用 | 内幕交易及操纵规则适用于获准交易的加密资产;平台须监控滥用行为,且不得上线内置匿名化功能的隐私币 |
MiCA 与反洗钱规则
MiCA 本身不包含反洗钱规则。客户核查和报告义务来自单独的欧盟立法;与 MiCA 同时通过的旅行规则法规要求每笔加密资产转移附带身份识别信息。因此,欧洲 CASP 同时受两套法律约束,且往往面对两个不同主管机关;遵守 MiCA 绝不能替代反洗钱计划。
代币发行人的 MiCA 规则
除非代币属于稳定币,发行人适用的制度比服务提供商更宽松;义务随对购买者和支付系统的风险程度而提高。
MiCA 白皮书要求
MiCA 以披露制度取代了未受监管的 ICO 时代。公开发行前,发行方必须是法人,编制加密资产白皮书,涵盖项目、代币附带权利、技术、风险及共识机制的环境影响,并至迟在发布前二十个工作日通知国家监管机构。监管机构不会预先批准白皮书,但可暂停发行。营销传播必须与文件一致,零售买方享有十四日撤回权,发行方对误导性信息承担责任。
若干发行可获豁免:免费分发的代币(如空投)、每国少于 150 人的发行、十二个月内低于 €1 million 的发行,以及仅面向合格投资者的发行。比特币等没有可识别发行人的代币完全无需白皮书,尽管围绕它们提供的服务仍受监管。
ART 和 EMT 发行人的稳定币规则
ART 发行人须取得本国监管机构许可并拥有获批白皮书,且必须持有足额支持代币的隔离储备,给予持有人永久赎回权;自有资金至少为 €350,000、平均储备的百分之二或固定间接费用的四分之一,以较高者为准。EMT 发行人遵循电子货币规则,必须随时按面值赎回,且不得就持有金额支付利息。规模足以被认定为重大代币的,将由欧洲银行管理局直接监管。实际影响已体现在每家欧盟加密货币交易所:发行人未取得 EMT 身份的稳定币已面向欧洲用户下架。
谁监管 MiCA,忽视它会怎样?
日常监管由国家主管机关负责:企业设立所在国的监管机构授予、拒绝或撤销 CASP 牌照。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ESMA)协调各国监管机构、发布技术标准,并运营获授权服务商的欧盟统一登记册;欧洲银行管理局则负责 ART 和 EMT 发行人,并直接监管重大稳定币。
MiCA 处罚与罚款
该法规设定了各国必须能够实施的最低处罚:数百万欧元罚款或按年度营业额的一定比例罚款、公开声明并点名违规者、责令停止,以及撤销牌照。无牌经营本身即属违法,ESMA 会在授权实体登记册旁公布不合规实体名单。
监管或将移交 ESMA
作为更广泛资本市场一揽子计划的一部分,欧盟委员会已提议将所有 CASP 的发牌和监管从国家监管机构移交 ESMA。在该提案获通过并分阶段实施前,申请仍须提交至各国主管机关。
欧盟加密法规对初创企业意味着什么
对于拥有真实产品的企业,MiCA 大体是利好。积极方面包括:
- 一张牌照即可进入整个 EEA 数字资产市场,客户可在 ESMA 登记册中核验,而不必相信营销宣传。
- 银行和支付服务商更愿意与符合 MiCA 要求的企业合作,而不是未受监管的企业。
成本方面:
- 最低资本、合规职能、经审计账目和成文 IT 控制措施从第一天起就是固定成本。
- 管理团队须通过适格性评估,企业必须在欧盟境内运营管理。
该框架仍在发展:欧盟委员会正审查去中心化金融(DeFi)、质押、借贷和 NFT,未来预计会有更多义务。
常见问题
适用于所有欧盟成员国,以及通过 EEA 协议实施 MiCA 的冰岛、列支敦士登和挪威。在其中一国获得授权的 CASP,可通过通知将服务护照化至其余所有国家,无须再次申请。
适用。两种加密货币都是加密资产。它们没有可识别发行人,因此其代币本身无需白皮书;但任何向欧盟客户提供其托管、兑换或交易服务的加密企业均须取得 CASP 牌照。
不需要。以公司自有资金买入、持有和出售加密资产属于投资,而非向客户提供服务,不适用 MiCA。但税务和会计规则仍然适用。
不涵盖。该法规涉及发牌、资本、治理和行为;客户核查与报告来自单独的欧盟反洗钱法和旅行规则法规,通常由另一主管机关监管。
咨询、订单处理和转移服务的自有资金为 €50,000;托管和兑换为 €125,000;运营交易平台为 €150,000;若上一年度固定间接费用的四分之一更高,则按较高金额。稳定币发行人另有更高的独立门槛。
最长十八个月的祖父条款期,在此期间,依据旧国家规则获牌的企业可在申请牌照期间继续运营。该期限已在所有成员国结束,因此如今只有获授权的 CASP 可服务欧盟客户。
通常不受监管。独特且不可互换的代币被排除在框架之外。若 NFT 大规模系列发行,或被拆分为可互换的份额,则失去豁免资格,并按普通加密资产对待。